1.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质量保证体系是为了保证某项产品或某项服务能满足给定的质量要求的体系,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以及为实现目标所建立的组织结构系统、管理制度办法、实施计划方案和必要的物质条件组成的整体。质量保证体系是企业内部的一种系统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在合同环境中,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可以向建设单位(业主)证明,施工单位具有足够的管理和技术上的能力,保证全部施工是在严格的质量管理中完成的,从而取得建设单位(业主)的信任。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包括:项目施工质量目标、项目施工质量计划、思想保证体系、组织保证体系、工作保证体系。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应以质量计划为主线,以过程管理为重心,按照PDCA循环的原理,按照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理的步骤展开。计划(Plan)是质量管理的首要环节,“计划”包括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保证工作计划;实施(Do)包含计划行动方案的交底和按计划规定的方法及要求展开的施工作业技术活动;检查(Check)就是对照计划,检查执行的情况和效果,包括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了计划的行动方案和检查计划执行的结果;处理(Action)是在检查的基础上,把成功的经验加以肯定,形成标准,巩固成果;同时采取措施,纠正计划中的偏差,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对于暂时未能解决的问题,可记录在案留到下一次循环加以解决。
2.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认证
(1)质量管理八项原则包括: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2)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主要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和质量记录等构成。
(3)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由公正的第三方机构认证,应按申请、审核、审批与注册发证等程序进行。企业获准认证的有效期为三年,认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企业通报、监督检查、认证注销、认证暂停、认证撤销、复评及重新换证等。
1.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和一般方法
(1)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质量控制。
(2)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分为共同性依据和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3)施工质量控制的一般方法包括质量文件审核和现场质量检查。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包括开工前的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的检查;停工后复工的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检查以及成品保护的检查。检查的方法主要有目测法、实测法和试验法。试验法又分为理化试验和无损检测。
2.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施工质量控制的准备工作包括工程项目划分与编号以及技术准备的质量控制。
(2)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包括工程定位和标高基准的控制以及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
(3)材料的质量控制要把好采购订货关、进场检验关以及存储和使用关。
(4)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包括机械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参数指标的确定以及使用操作要求。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技术交底书应由施工项目技术人员编制,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交底的形式有:书面、口头、会议、挂牌、样板、示范操作等。
(2)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施工过程中的计量工作包括施工生产时的投料计量、施工测量、监测计量以及对项目、产品或过程的测试、检验、分析计量等。其主要任务是统一计量单位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保证量值统一。
(4)工序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工序施工质量效果控制。
(5)特殊过程是指该施工过程或工序的施工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而得到充分验证,或万一发生质量事故则难以挽救的施工过程。其质量控制除按一般过程质量控制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6)成品保护的措施一般包括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方法。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方法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和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
(2)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可分为验收的准备、初步验收(预验收)和正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