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索赔的起因
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合同变更;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2.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3.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
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主要有:各种合同文件;工程各种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各种会谈纪要;经过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现场记录;工程有关照片和录像等;施工日记、备忘录等;工程结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4.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
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