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微信
太奇兴宏程

微信:xhcedu

官方微博
太奇兴宏程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辅导知识: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发布时间:2019-01-08 18:56:13作者:yzq_admin  点击:

     太奇教育整理“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辅导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如有疑问请点击在线咨询或者拨打全国免费电话400-995-0088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备案期限及应提交的文件

  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

  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此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期限

  (1)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d内,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d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d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如下。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有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4.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法律责任

  (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d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2)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3)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学员心声更多>>

姜明

成绩的取得与贵校老师的精心培养、辅导是分不开的。我参加了学校四轮三阶段学习,每次课后都认真...

靳雨珊

非常感谢太奇,让我在一年的努力中涅槃重生,从没有自信的怀疑消极到现在的积极自信,我知道不管...

鲍巧娟

  文 鲍巧娟    考一级建造师感悟:根据自身特点学习,紧跟老师脚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张娜

新的一年,太奇人为自己设定了新的目标,全国分校如此,西安分校亦如此。新年后,上班初始,大家...

廖勇

南宁学员廖勇谈谈自己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这段时间的做法,是自己对自己这次考试的一次总结吧。

李洪永

回顾2012年、2013年的二建与一建的学习及考试,我还记忆犹新,同时通过这两次的学习与考试也使我...